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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新安住家月嫂是否对宝宝拥有司法权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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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1-23 08:33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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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百姓081123004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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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邹老师 洛阳新安住家月嫂没有司法权力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对其有监护权力,但月嫂不在此范畴之列,不具备司法权力。除了由司法部门实行的强制法律,月嫂不得依照自己的意志做出司法判决,以及对宝宝进行司法管理。
联系电话:
13122784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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